1 ) 《粉身碎骨》:不自由 毋宁死
公路电影看的不多,但是每一部都能把人看的精神振奋,热血沸腾,比如《我心狂野》,《末路狂花》等,同样这一部也不例外。作为一部七十年代的公路电影,此片电影充斥着对规则和权威的蔑视和对自由的追求与敬仰。我相信每个男人心中都有一个英雄的梦想,有一个流浪的梦想。想象一下,夕阳,沙漠,公路,摇滚与速度,这些东西看着就足以让人振奋,更何况能够身临其境。
电影的主人公和其他牛仔片里的牛仔有点类似,酷,冷,木讷,坚毅,无所畏惧,这个演员眉宇之间还有点达斯汀霍夫曼的感觉。他不在乎法律,不在乎规则,在在乎权威,他只注重自己的内心,并依着自己的内心去寻找方向和快感。他的这种张狂其实没有任何的不对,甚至没有对任何人造成伤害,但是警察就是看你不惯,就是要拦截你,并且准备给你一个大大的教训。警察是什么?警察是权威,警察是上层管理系统。他们是用来做什么的?说好听的是为了维持规则与秩序,说不好听的,或者说偏激一点,那就是是为了压抑人性的自由。正如电影中的男主人公,他在一望无垠的荒漠中狂欢与飙车,穿州过省,并没有碍到警察什么事,甚至没有碍到这个世界什么事,但是就像任何高贵的英雄,在面对一个权贵你不肯低压你高傲的头颅的时候,那个权贵就要使尽一切办法,哪怕让你灰飞烟灭,也要打压你。这个世界容不下这样的张狂与骄傲,所以主人公注定要陨灭。
有时候也在想,究竟什么是真正的英雄呢?金大侠认为侠之大者,救国救民,所以在他眼里所谓的英雄是还是在传统的价值观里那些力挽狂澜,舍己为人的人。而古龙笔下的英雄就不一样,他们多是性情中人,爱我所爱,恨我所恨,随心而动,凡事皆依靠自己的一腔热血,生命诚可贵,爱情也可贵,但是若为自由故,一切皆可抛。这一点倒是和美国的西部牛仔的英雄观不谋而合,和这部电影里的英雄观也契合。其实金大侠和古大侠的区别也只不过是庄子和孔子的区别罢了。一个超然,一个入世,没有对错,只是追求不同罢了。超然的让人振奋,而入世的让人肃穆,仅此而已。
也许很多人会问,为了这点所谓的自由,身死命陨,葬身火海值得么?但是你得相信,世界上总有几样东西是比生命更重要的。有些信仰就像心中的太阳,永远不会落山,而有些人,就像苍翠的松竹,永远不会再风雪寒霜面前低头。可还记得最后主人公撞向挖土机前,那轻蔑自信的微笑么,不自由,毋宁死,粉身碎骨浑不怕,但留自由在人间。向所有向往自由彼岸,前赴后继,勇往直前,死不回头的这些英雄们敬上一杯酒,让他们在那条无垠的公路上更加张狂的驰骋。
2 ) 台词说
给予以超速为灵魂自由的宣示
重点不在他何时停止
但是谁去阻止他
在路途中 过去的日子的片段不时出现在他眼前
这一路追逐 其实是他对自己生命意义的追寻
最后他自己阻止了自己 加速自己的车子 一头撞到路障上粉身碎骨
获得了他最终的自由
3 ) 一部关于被肢解了的最伟大的公路旅程
“科瓦斯基,科瓦斯基。”当我从午后的昏睡中醒来的时候,我注意到是我手机的震动响了。三十五度的气候,使我的身体表面彻底汗湿,电风扇的无妄的叶片,在卧房的门口那一头,呼哧地转着,我的口中黏黏的,仿佛是在梦中含过蛞蝓,它有一个通用名叫“鼻涕虫”,或者还有其他更贴切的名字。当记起儿时住过的老房子在雨后变得湿冷与潮湿之后,那些家伙便从我从未知晓过的暗穴里爬了出来,在老房子外面的布满青苔的墙上粘着,并留下了一段段蜿蜒的白色痕迹,而此时,当值我从午睡中昏醒过来的时候,那些梦中的,或是想象中的蛞蝓,便在我的口中,留下了痕迹,消失了。
夏季已经变得开始炎热起来,让我时常有种置身于沙漠中的感受,而这种情形,常常出现是在午睡之后。在这幻梦与沉睡之间,更像是一种幻觉,让我本来处在安睡的小房间里,突然转身到了无人的荒漠,或许那些仙人掌,那些低矮的沙漠灌木,投下在最光亮的世界下的影子,在告诉我,如何返回人类的世界。感觉有东西正在从空中落下,撞击着地球。“科瓦斯基,科瓦斯基。”我似乎又在呼唤他的名字,或许这并不是我在呼唤,而是那位目盲的黑人电台DJ,所有的声音都出自他,出自他的呼唤,来自一位陌生的闯入者,陌生的,或许是朋友,或许是英雄。
当我再次想起这件事情来的时候,我确实已经从床上坐起来了,而且是直接打开了电脑,将它从休眠状态中唤醒,就如同那手机的震动唤醒了我一样。我是如何的下了决断,如何地战胜了生命之中的惰性,而又是如何打开了这个早已经记下了名字的文档,如何敲开了第一句话——“科瓦斯基,科瓦斯基。”我只知道,我现在所做之事,正是我想要做之事,和早想要做的事。这篇文档的题目叫做“消失点”,它来自一部电影,其本身就是一部电影的名字,我曾想过要写一篇关于这部电影的影评,但我一直没有下得了笔,因为我不知该对这部电影如何说与如何做,我不想简简单单地重复它的故事,或是叙述他的意义,或是其他的一切,所以我把他放到一边去了,放到了那个电脑的角落,在靠近一切被丢弃和被遗忘的,让人忘却所有的,而又似身上所蒸发的汗气,那些被生命所排掉的,排离掉原本属于我们的身体,和是属于我们生活的地方。
其实,在我的生命里,曾经有一次问过这样一个问题:在美国恐怖电影中,为什么会出现大量关于公路题材的电影?比如这样一个桥段,主人公们驱车前往某地,然后在途中因意外导致中断或是拐进了陌路,以此拉开了一段恐怖故事的序幕,而最后的结局通常都与能否返回公路的正途有关。所以,无论是经典的《德州电锯杀人狂》,还是《搭车人》、《致命弯道》等,多数的美国恐怖电影,都存在一定意义上的公路元素,甚至在《鬼玩人》的一开始,也是一群人驱车到某地。公路元素如何在恐怖电影的世界里大行其道,屡拍不止?后来,通过其他途径,我得到一条比较有价值的信息,那就是在美国,其所持有的驾驶证几乎就等同于身份证的地位,在美国不存在户籍制度,无论你选择在这个州或到其他州去生活,都是随意而行的,甚至对车这样一种物件来说,美国人几乎家家都有,所以,有人说,美国人的生活大多都是行驶在路上的。一种行驶在路上的生活,能允许我由此联想到美国人可能是一种现代式的游牧民族吗?关于一种自由的生命哲学,当我回溯历史,进入那些渊源而流的已模糊的长河中时,在那些依稀可辨而又完全陌生或者说是另一种熟悉的光的影子上,或许说是一种形象,一种最古老的,恒古之地的人类的巨石像,出现在我的意识深处。那是犹如仰望星空或大海尽头的肃穆而静立的石像,那仿佛是一种等待或是一种精神向着致远之地的投射,所谓迁徙,或许人类自古到今从来都没有变过吧。
也许在这个烦躁的夏季里我还能思考,以此证明我还活着,人的价值就在于其大脑。是谁让人们脑死了?“科瓦斯基,科瓦斯基。”我当初为何想要写一篇关于他的评论呢?其实完全在于一种偶然,也可以说是一种欲望的驱使。可以说,很多人得知这部电影的历程跟我是几乎一样的,在一部叫做《Grind House》的合辑电影,翻译叫做《磨坊》,或者也被译作《刑房》中,我当初是冲着这个类型片和导演去看的。对于一种关于Double feature的Picture show而言,在《Grind House》的第二部叫做《Death Proof》的片子里,我找到了我所期望的兴奋点。关于这部电影,正式的译名叫做《死亡证据》,但是我想说,这是一个很低级的译名错误,至少是根本没有看过本片而所做得译名,这也是我打算写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影评的起始因素之一(我本从不打算写一篇真正意义上的影评,也不打算就此而做)。无论如何,在这部片子中Death Proof明明也是直接指的那辆专用来做汽车冲撞特技的电影道具,对此,片中的杀人特技演员麦克也作过一番精心的解说,这种用来做道具的汽车是经过专业加固的,以防特技拍摄过程中的意外发生,从而保护驾驶的演员或是替身的人身安全,所以也被叫做“防死”。既然如此,此片直译为《防死》也未尝不可,当然作为意译,另一个名不见经传的《金刚不坏》的译名,则可摘得了头衔(私下认为,如果翻译为《金刚不死》可能会更好一些),总之也要比那个格格不入的《死亡证据》来得要好,可见,国人对西方电影或者说是现代电影历史是多么的缺乏认识,而这竟然出现在正式的,对外公开的中文译名中,可想而知,反智思潮和当下中国社会的全民拜金、享乐以及公然的信息封锁和固化教育,是多么地影响了这个最大的局域网的国度,以及这国度上的大部分国民。
要说起这部《Death Proof》,导演一开始就向观众说了:“我要拉一个全世界最长的尿”,导演竟然以“最长的尿”来形容自己的这部片子,由此可见此片与他的《低俗小说》在精神上定是以一贯之的,那么这部片子将更具有观赏性和期待性了,当然,对于第一次接触此类电影的观众而言,那可真应了那句“最长的尿”了。一位优秀的导演,他的每一个镜头,每一个物品的摆放,每一句台词,都绝不是随意处之而为的,特别是对于导演兼编剧于一身而制作的片子而言,这种状况就会更加地明显,也更加耐人寻味和更加地吸引一类特殊的影迷,而这种暗藏在镜头中的意义通常都是完全隐蔽的,只有“专业”的影迷,才能读出那大部分的隐秘内容,从而获得比普通观众更高层次的观影享受,这就好比艺术的鉴赏力,同样是一副作品,一个普通人是绝不会体验到一个资深人士对其作品所获得的感受力的,甚至他们会认为这完全不可理喻。所以,有些东西注定只能是小众的,因为要进入那个领域,必须要具有某种资质才行,好似一种特殊的技能,如果说鉴赏力是一种技能的话,那也算的。而在这里,你可能需要一种恶趣味的鉴赏力。
那么,导演尽可大胆自嘲这部电影为“尿”了,当然这也应了Grind House这类电影的基本属性。在这部我认为是导演仅排在《低俗小说》之后的作品中,在其中一出长达7分钟的长镜头戏中,女主人公佐伊的台词,就彻底暴露了这部片子中准备抖的最大的包袱所在:“1970年产的,440引擎的白色‘道奇挑战者’。”而后面最精彩的戏份也紧紧围绕着这辆白色道奇挑战者与特技演员麦克的Death Proof之间展开。影片的一开始,汽车发动机的轰鸣声就暗示了本片是一部不择不扣的公路片儿,而在这最后的刺激与疯狂,追逐与暴力的追车大戏中,借金的那句:“我是公路上最饥渴的浪女。”将G点高潮发挥得淋漓尽致。而我要寻找的线索,就在那辆白色的道奇挑战者中。在片中,借女主之口,导演分别道出了三部公路电影的名称:《Vanishing Point》(1971),译名《消失点》;《Dirty Mary Crazy Larry》(1974),译名《冲刺大黎明》和《Gone in 60 Seconds》(1974),译名《极速60秒》。而1970年产440引擎的白色道奇挑战者,正是出自这部叫做《Vanishing Point》的电影,而这部片子的主人公,正是叫做“科瓦斯基。”
无论如何,我可能是找到了,美国公路电影的起始,或者说是起始点之一《Vanishing Point》。这部片子的正式译名叫做《粉身碎骨》,在1997年,根据这部电影的同名翻拍,也叫做《Vanishing Point》,但译名却为《人命关天》。从故事情节上看,“粉身碎骨”要比“人命关天”要贴切得多。中文译名通常大部分是译者根据电影故事直接将其重新定义而做的,以达成某种“响亮”的目的,而忽略了电影本身姓名的真实意义。在我观看完这部影片的时候,为了能让其本身的名字更符合片中所要阐述的主题,我依然叫它《消失点》,或者这个直译才是它最好的诠释,才是导演和编剧想要告诉我们的全部,才是它所有的灵魂所在。
在《金刚不坏》中,导演昆汀借演员之口说《消失点》是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电影,我可能会说是之一,但仍然会肯定“最伟大”,甚至会加上“人类”两字。但是对于这样一部“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电影”,在国内却是如此的冷门,在我搜索这部影片的资料和评论的时候就可知了,而在这种过程中,我发现了很多的评论,对于这部电影的理解而言,出现了非常大的偏差,甚至有些是逻辑上的错误,也是我下定决心要写一篇关于这部电影的影评的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因为我不忍心所见到的最宝贵的东西,被丢弃在最荒芜的地方。我想,对于人类而言,国籍与民族的区分,并不能掩盖作为人类其本来面貌的本质,而探讨人类主题的影片,我们就不应该在其前面加上美国两个字。
警告!以下内容可能包含严重的剧透。
上面这段话犹如一部限制级影片在播放的一开始,向观众所交代的提示,是为了告诫观看本篇文章的朋友一种善意的提醒,但是,以下的这种剧透并不会严重影响还未观看这部电影的朋友,相反,这会让你更加有一种想观看的欲望,想让你去亲眼看看这部被称作最伟大的电影究竟是何样,当然,这绝不会是一条线性的影评,我可能会将它的元素打散,甚至再掺杂进更多的东西,所以它的故事对你而言,仍具有神秘性。
《消失点》,上映时间:1971年。英国版106分钟,西班牙版99分钟。导演:Richard C.Sarafian,编剧:Barry Hall/Guillermo Cain/Malcolm Hart。这部电影的剧本编剧一共3人,在当初让我颇有些意外,通过一些搜索,发现这3名编剧其实都有点名不见经传,可以说,《消失点》可能是他们所创作的最好的剧本了。而导演,也可以说这部片子是他作为电影史上所拍摄过的最优秀的作品 。在六七十年代,他曾执导过不少对现在来说非常冷僻的片子,对中国观众而言,那是几乎找不到这些电影的资料和影像的,就算是作为美国人来说,也是知之甚少。就连昆汀本人而言,在《金刚不坏》中借女主之口就坦言道,现在没多少人听说过《消失点》这部电影了,被大商业化潮流所淹没的迷失新一族而言,可以说,这部电影还真成了美国电影史上的一段传奇了。
好了,我们以何种的方式进入此片?是执骰子还是来玩一局俄罗斯轮盘来决定?如果说一切的故事都来源于一场莫名的赌局,那么科瓦斯基就算其中之一了。这算得上是一件好的启示吗?关于动机的理由,或者是有人想说,宇宙之所以诞生,完全是由于上帝掷骰子输了才让其爆炸的。骰子,这个所谓的乱数产生器,敢情说,我们所做的每件事其实就是在不停地扔骰子,或者是把枪口顶住太阳穴不停地扣动扳机?或许奇迹和我们口中所称的伟大也正是如此产生。我的脑袋里有点嗡嗡作响,有一个家伙想要冲破监牢,这对于我和我正在写得东西来说,都是一个危险的信号。
情节需要跳转,就像电影剪辑一样,需要一些新奇事物的发生。当劫匪用枪指着科瓦斯基的脑袋的时候,上帝就在等待看能否再执一次骰子。当劫匪说,你真是个沉默的人时,你笑笑说你个性如此。
这个沉默就是这部电影的基调。台词很少,从一开始就是在公路上,直到影片结束,道路两边是永无止尽的荒漠,永远是单调的、荒芜的、石头与尘土的颜色,这公路上的世界也犹如你一样,科瓦斯基,你可曾有感觉累了?当我写下这些文字或是回忆起种种关于影片中的一切时,我想起了一种读过的,似曾相似的感受。1971年,距今2012年已有40来年,如果20岁算一代人的话,那差不多有两代人了,我时常在想,我是否已经活了一百年,或许更长,当我读那些早已过去的历史,或是早已泛黄的文字,仿佛我就在那个年代,在那个世界。这种状况,在我阅读一些文字的著作时会更加明显,我时常会幻化到作者中去而并非是故事中去。人世间的事,当我们花真实的时间去慢慢过完,那些所有的,关于所有美好的,痛苦的,悲伤的,喜悦的,沧桑的,以及一切的种种,它们都慢慢地到来,就好像是一种极慢的发酵,慢慢地越来越醇,直到那种味道或是气味,再也掩盖不住,它就那样到来,来到我们的生命。而在我读那些故事的时候,在那些下午的,或是黄昏来到的光阴里,我就感受到了一切,所谓人生在世,荣辱得失,那些种种,仿佛就在这很短的时间里,汇聚到我的眼前,好比是幻灯片,或是真切得让我感觉简直触手可及。
一个声音说,不如现在就来把地图铺开吧。这是一张放大了多倍的美国西部的地图,如果要把它铺在地上,那足足要占据整个客厅。但是接下来应该怎么做?那个声音说,还记得电台里的那首歌吧——《我们要从这到何处去?》是啊,你要从这到何处?科瓦斯基说,他要把这辆白色的道奇挑战者,从科罗拉多州的丹佛市,送往加利福尼亚州的旧金山(也就是片中所说的“三藩市”。)跟朋友打赌,只用16个小时(从星期六的凌晨0点到星期六的下午3点),而现实中,雇主要求的时限是星期一抵达就可以了。从起点到终点,除了本身的科罗拉多州和加利福尼亚州之外,中间还有一个犹他州和内华达这两个大州,相当于跨越了美国中部到西部之间的距离。如果把这两个地方的直线距离换作中国大陆的两个地名的话,大致就会接近从成都到上海的直线距离(约1500公里左右),不过这也并不太准,只算很粗略地测量。我本想用Google地球来实际精确测量一下美国这两座城市之间州际公路的实际路线距离,因为实际距离比直线距离会更长一些,以此来推算科瓦斯基实际上的平均时速,(因为我想,就算此电影距今已有40年的差距,但是对于州际公路而言,就相当于中国的国道,一般来说变动不会太大。)但是我最后还是放弃了,因为这也并不准确。(如果按Google地球的提示,为了要避开丹佛市西部的广阔山区,可能还要绕道从北边的怀俄明州进入西部的犹他州,那么路线会更加漫长)除开路线的误差之外,时间也成了一种模糊的概念,在电影中,科瓦斯基实际上在星期天上午10点就与三藩市并不遥远了,如果除却内达华州的沙漠迷失的时间和其他事由之外,科瓦斯基路上的平均时速还是难以计算的。
打住!先生。一段影评可不能这么写。那个声音叫道,如果你是要打算写个不同寻常的东西,那这可不行。太过于乏味了,没有人会记住它的,甚至没有人会记得你。
这个捣蛋的家伙终于使坏了,他时常会从我的脑子里蹦出来,而有时则只是在我的口中闪烁其词,否定我所写得东西,然后将它们撕成碎片或是付之一炬,毁坏,是他常用的伎俩,恶意涂鸦,很显然,他已经开始这样做了,他难以驾驭,犹如野兽,他的可怕的思想和点子,常令我措手不及。我必须得有所保护和有所保留,不然将会被破坏得一无是处。他每次出现都会伴随着一种疯狂,一种歇斯底里,我应该阻止他,等等,看来我还未来得及。
思维需要来一点跳转,不然你会失掉你的灵感,一首关于坏品味的诗。捣蛋的家伙?恩,我可不喜欢这个称呼。每一部电影,都必须有个传统的大反派,不是吗?蝙蝠侠与Joker先生,当然我所指的是杰克•尼克尔森先生所饰演的,蒂姆•波顿一定已经爱死他了,你需要那么一点“灵光”一现,他会教你怎么做的。那个下水道的畸形企鹅人我觉得也不错,那么冰凉和恶心的地方,干嘛还要带一把雨伞?洁癖可不是在这时候派上用场的,当然也不是现在。
你要谈的这部电影太沉闷了,先生,沉闷得就跟那些光秃的背景颜色一样,毫无生气,你的文字被它影响得太深,读者会睡着的。为何不谈谈那劫匪之间显而易见的同性恋主题呢?你这是在故意视而不见。很多电影都对这个主题大加渲染,这是一种可“剥削”的题材,有时候,我们就得适当儿“剥削”一下,这样才会有更好的票房和上座率。“很多观众都是先排了队再买票的。”“对他们来说,生活就是一种排队。”当然,我还可以再列举一个关于西西里的男人在纽约破获的一系列离奇床上命案的科幻故事,来给你加以说明,不过,我还暂时不想把这个扩展得太宽了。生活,总是需要一点趣味才行,就像有些人说的那样,人活着,就是要等待有事情发生。
谈论这部电影的意义是在是太没趣了。连导演都自己说,最后的结局,科瓦斯基之所以要这样干,完全是因为他以为他会从中间神奇地穿越过去,我只能说这是一种典型的磕药过多的状态。之前,他不是向那嬉皮士要了那么一点提升精神亢奋的药物吗? “安公子”这个被删除了的名号,在最后的两分钟里,他肯定把剩下的全都吞了。有人居然说这种状态就跟苏格拉底似的?历史学家肯定搞错了,他死的时候肯定是嗨了点什么玩意儿,不然不会这么笑着走的。
有趣的事情还有很多,字幕组把片中几乎所有的歌名和出处都翻尽了,唯独嬉皮那段的歌没标注出处,它叫《Mississippi Queen》,译名《密西西比皇后》,乐队来自加利福尼亚州的Mountain,译名可叫 “大山乐队”,而这正是出自1970年出版的叫做《Climbing!》专辑的首张歌曲。2005年Ozzy Osbourne的一张叫做《Under Cover》的专辑中,竟然也翻唱了它。Mountain是一支硬摇滚乐队,科瓦斯基也从此进入硬摇时代。
是的,硬摇时代,想必很多人都选择性地遗忘了这段故事,或者压根就从来没听说过。我说中国人需要来一场摇滚精神的革命,但当下这最好的时机已经错过啦,现在的摇滚就如同一堆Shit,跟Shift就一字之差的Shit。如今,文艺复兴才是中国应该真正经历的旅程。
《密西西比皇后》本身不是重点,重点是随音乐而献身的“裸体骑士”,她没有涂防晒霜,医生会警告她必须患皮肤癌。这是本部影片的看点之一。全裸出镜的机车皇后,导演对她进行了仔细的“写真”。这并非不是艺术上的,而我可再肯定是她主动要求导演如此做的,因为她除了是一名演员以外,更是一名服装设计师。皇后的新衣,这理念还真是超前,在70年代的服装设计的概念中就有了这种“色即是空”的宗教哲学的植入。作为她而言,这更是一种融入了卡耐基的自我推销的商业战术的全新实践,想必她对观众的弱点进行了深入了解。1971年,“裸体骑士”总共出演了三部影片,而《消失点》就是其中之一。这种作为路人领便当似的龙套角色,可谓抢足了眼球。
有人似乎又要对此进行长篇大论了。裸体主义者和硬摇、嬉皮的同时出现,说明了什么?这是科瓦斯基临死前倒数第二次的领悟。在此,他进入了硬摇时代,也就是当时世界的新时代,全新的,违抗旧时代一切规则与模范,连旧道德都一并抛弃。我也可以认为,此时的科瓦斯基就是赤裸的,意识与思想的裸体时代。可以直裸裸地说出和做出任何本性想做的事,如同“裸体骑士”直截了当地向他提出性爱的诉求一样。天人合一,对科瓦斯基来说,可能演变成一种车人合一的境界。
我有理由,并还有一点能力对他进行阻止,看来还是起了那么一点效果。这种效果想必对他也不那么好受,但我必须要使他休眠。当我继续返回这个话题和这段故事,我想说,这可能是一个转折的好的开始。当我在生活中,或是在工作中思考的时候,那些就会幻化成我身体的一部分。我本身的工作很简单,就像是在一个岛屿上一样,这个酒楼一共四层,最上面是茶楼,下面分别是餐厅和各类包房,我就在最顶上,那个吧台就是我活动的中心。我就像一个被流放或漂流到那个荒岛上的人,鲁滨逊?或是吃了败仗的波拿巴先生?在这里,我还能拿到鱼食,天台外面还有个人工环形鱼池,我每天就到那里去放逐灵魂。在最底层也有这样一个小岛,我偶尔也会游荡到那个岛上去,不过总之都一样,这两个小岛对我而言,并没有根本上的区别,都是礁石与海岸的景色,就像是从科罗拉多州到加利福尼亚州一路上所见的布景一样。
有时候,我们也会在路上迷失,就像我在街上所见的每一个人的面孔上所显示的那样,或许这就是所谓内华达州的沙漠地带吧。其实偶尔的迷失并不是我们主动索要的,而是迫于各种外在的影响。或许我应该换一个词,这算得上是一种精神的抵抗所致吗?我们可能会生病,也会在威胁来临之前注射抗体,或者是“接芽”。取一些病原体的脓包液体,用刺血针在皮肤表面切一个小口子,将适量的脓液接入,然后等待温和的发病和感染,直到人体免疫使其完全康复之后,我们便会对这种疾病产生永久的免疫力。这就是我们在接种牛痘之前,所用来对付致命天花的方法,我们之所以如此做,那是因为,我们不知在未来,牛痘何时出现和是否存在。在面对精神的危险时刻,我们就会进入那样的沙漠迷失的世界。偶尔的痛苦体验,是为了制造对抗更大痛苦到来的经验。或许当我也进入内华达州的沙漠时,我也会抗拒那些善意的劝告。
我们的肠子,是一段连接器,用来连接入口与出口之间的关系,或许也是可以用来诠释我们生命起点与终点之间的意义,这是一段吸收与制造废物的旅程。但是我们在其中并不会意识到什么,直到我们感觉出有什么异样,当荒漠的尘土卷起的时候,在低矮的灌木蜷缩成一团的时候,当我们发现我们的脚印就在前方时,人们终于可以觉察到,迷失,已经在不知不觉之间来到。
“释放蛇蝎吧。”我们再也不需要它们了,上帝主动释放了魔鬼。冥者说,音乐才是精神治疗的一切,适当的欢愉可以让我们重新找回自我,或者说是更加靠近上帝的怀抱。或许他们本身就应该属于这片沙漠的,这才是他们生存的空间,当科瓦斯基遇上这批人的时候,他们说他们是“五旬节”,当然,这是最隐秘的信息了。挂十字架的虚伪者,他反而需要给予别人信仰的重建,这是一种精神安慰剂,对于无知的病人,有时是有用的,至少在假装上,也要有用。有的时候,人真的需要一根支点,无论是真的还是假的,重要的是它会不至于使我们倒掉,不至于让我们过早地死去。活着,比死了更重要,谁会主动愿意去选择死,或许兵役会强迫你,人们为了弱化它的恐怖,发明了彩票制。但是科瓦斯基说,这还不仅是如此。
他说,他需要汽油。而我们,可能会说,让生活继续活下去吧。《Vanishing Point》,它的意思是,按透视法,驾车时,所能目击到的道路最远处的尽头,而最远处的那个点,就叫做“Vanishing Point”,也就是“消失点”。驾车的人永远都摆脱不了视线中的那个点,因为它就在你的前方。我们每个人都在路上,而窗外的景色,就是荒漠般单调,如同我本身的生活一样,我的上下班似乎也成了一部典型的公路片儿。关上房门,下四层楼,拐过一个弯道,再下两段楼梯,到达大门(镜头可以一直跟随着我的脚),外面就是人行道,旁边是一家面庄(没有多少人),右边是一个小卖部(店主的儿子在里面盯着电脑),两车道的公路正对面是一座酒楼(过去是宾馆),被许多树木环绕其中,像热带雨林一般,里面可以用餐,也可以用女人,或者再来点扭着热带风情的舞蹈,脚丫子踩在沙粒上,边上围了一圈拿着鼓打着拍子的人,篮子里溢满了水果,一些虫子在上面开着狂欢派对。我每天就正对着它在人行道边上等车,不用再多走一步的路程,接下来的动作是连贯的:招手、上车和投币。连续的,分毫不差,比青蛙尸体的条件反射还要准确和快。然后我就在公路上度过30分钟的时间,再加点其他花哨,每天都足够拍一部公路片儿了。
科瓦斯基也是一个有过女人的男人,这是他临死前倒数第三次的领悟。她死了,至少,他允许她这样做,她要去挑战巨浪,然后巨浪却自私地带着她远去了。这一段的影像太过于唯美,早晨还是黄昏?没有人知道,这橘黄色的朦胧的生命的格调,带有那么一点梦幻的色彩,让死亡本身看上去就像恋爱时起的作用。生命消逝的过程在这里是浪漫的,印象主义的,就像莫奈笔下对光与影的捕捉。生命,有多少时候是拥有着自由的,或许在最危险的边缘踏着冲浪板,才会有一些微许的感受。或许向往自由的人生其实并不幸福,科瓦斯基曾是一名赛车手,但他总是失败,总是在赛场上摔倒,比某些拿了冠军之后才摔倒的人更残忍,因为他从未得过他应有的荣耀。竞技场上的失败者的结局只能是什么?只能被遗弃,被应招服兵役,到越南战场上去历练生死,去受伤,去杀人,或是被杀,变作残疾人或是杀人狂,或无头骑士的被磨尖的牙,但他,活下来了,得过勇士勋章,退役后进了警署,他是优秀的,荣升过两次一级探长,最后的结局却是雨果悲惨世界的降临:因为阻止一名老警官对未成年少女的性侵犯,终于使其走到了末路,被陷害和污蔑,在法庭上被作了莫须有的罪名,最后被驱逐出了代表公正与正义守护者的警察队伍。自此,科瓦斯基算是走入了人生的最低谷,但是他还记得,在灵魂最深处,他说他是一名车手。
是的,在这世界上绕了一大圈,把自己身上曾经虚妄的名目都丢掉吧,不再是军人,不再是警察,不再是那个不是他的一切的名号,他只需要他唯一的一个生命的标签——车手。他觉得这才是它的一切,他终于可以再做回车手了,但这已不是从前的赛车手,他是汽车特技表演小组,是兼职汽车运送工人,他用他的一切时间去追逐生命中的速度。他在半夜零点就上路,甚至连觉都不用睡,这是一种高强度的生命燃烧的速度,使他有一种活着的感觉。这让我想起一首来自70年代英国新浪潮时代下的重金属乐队“Motorhead”2011年的新歌《天生失败》,我在想,这世界上究竟有多少人是天生失败者,或许我不应该向读者透露这个真相,但是这就是残酷的。我记起我读大学那会儿的旧事,记起曾经的一切,那些过去的种种,但这就是真相。但有趣的是,那首歌的专辑名叫《这世界是属于你们的》。
这世界是属于天生的失败者的。或许有的读者在这里要感动得要哭了,因为我写到这里时,也会忍不住感受到一股壮烈的悲伤。佛洛依德说,这叫做移情,精神的投射,读者与作者之间,观众与电影之间,科瓦斯基与这世界之间,那些海边的遥望着致远之地的巨大石像们,慢慢地,有一种缓慢下沉的感觉,那又是梦境?还是无尽的无意识的海洋所泛起的那一点点夜空下潮汐的涟漪?
头脑里的另一声音告诉我说,不必如此悲伤。愿意来玩一点字谜吗?或者等等再玩?他说我忘记了一段重要的故事了,当我还趴在那张占据着整个客厅的地图上时,他说这里还有一些秘密。我趴在地上,像一具尸体,睁开眼睛,那些黄色的线条和路径,是黄砖路吗?通往翡翠城的金银之路,还是恐怖黑暗的陌路小径?当我的手指在泛黄的纸面上摩挲,那些信息和符号,就在那指缝之间,在泛起的灰尘之间,如羊皮卷之间,浮现了。那个地名叫做Cisco。三藩市,别名旧金山,音译圣弗朗西斯科,全称为San Francisco。而Cisco正好是其旧金山的后缀。
字谜爱好者的游戏,解密是否会成为开启地狱之门的过程?克里夫•巴克先生曾经就这个问题的答案告诉过我们,当然,这是很隐蔽的。科瓦斯基的英文名叫做Kowalski,盲人播音主持的“超级灵魂”频道由他们所在的KOW无线基地发送。关于这两点内容,如果足够细心和敏锐,那么就会发现KOW其实就是Kowalski的首写3个字母,这算得上是一种特别的联系吗?是的,科瓦斯基就是一个超级灵魂,至少这是导演真正想要说的。黑人DJ把科瓦斯基称作是美国最后的英雄,把紧追不舍的警车比作纳粹,“他们毫不顾忌地去扑捉他摧毁他,去强暴这最后美好的精神堡垒”,他把科瓦斯基甩掉警方的围堵比作是霍比特人突破了魔戒幽灵的包围。
当我回想起这些的时候,我记起我书柜里还摆放着这套书。这部书的翻译工作远在电影开拍之前,我现在已不得而知当初为什么会得知这样一部书,我得说我是被他的名字所吸引了,还有那黑色的封面与镌刻着诅咒的指环。时间现在已过了午夜,我想今天就把这个完成,但我却渴睡,想倒下,想逃回梦乡,不过我还想再坚持一下,至少是为了我自己。“科瓦斯基,科瓦斯基。”我呼唤着他的名字,还有很多话未说,还有很多事情未写,但另一个声音,却在此时又被慢慢唤醒,他慢慢地从阴影的至深处走来,此时却与之前完全不同地看着我,看着我的灵魂,看着一个可怜的躯体倒在血泊之中,周围什么都没有,连聚光灯都并不存在,只有黯淡的,虚弱的生命的呼吸。
他对我说,你不是想写一部小说吗?《摇滚、食人与真相》还是《霍乱、摇滚、食人与真相》?或许我能帮一帮你,这是3个故事还是4个故事?我说,那可能会是4个故事,但是也许会有些亢长。你说不要紧,你会帮我一起完成它,至少预想中是这样。我说,我累了,想给这篇影评结尾了。你说好的,你会给我一个结尾,你问我,还记得那张地图吗?我在昏睡之中,又用手去摸那泛黄的地图,我记得我的手指,那些路径与线条,我顺着那条线,寻找。
Cisco,这个科瓦斯基最后的终点,但它并不是真正的终点,或许它根本就不是所谓的可寻找而到的点。Cisco,在最后的旅途中,在加利福尼亚州,这个临近三藩市的小镇。导演说,他就在那里死了。但我却在加利福尼亚州里不知哪个才是真的它,Cisco这个地名太多。在片中,它作为了一个加利福尼亚州的小镇存在,而实际上,它的真实拍摄地点却是在犹他州,并靠近科罗拉多州的边界。
这是一座被遗弃的鬼镇,属于一个古老的西部铁路镇,荒芜而单调的世界,片中的火车就是当地真实的情景。现在除了一些当地的工作人员以外,已无居民在此定居,到处是被遗弃的汽车残骸,此地的名字也叫做Cisco。这只是一个外景选取的需要吗?当我仔细凝视这个点的时候,它仿佛正在消失,就如同它本身的被荒芜的宿命。40年的岁月,并没有让此地拥有太多的变化,我依然仿佛看到了1971年电影中的情景:两架巨型的推土机横断在公路前,警察、媒体和所有慕名而来的人群,围坐在一旁。他们在等待,好像有什么重大的事情即将要发生。
临死前的最后一次领悟。当科瓦斯基飞驰来到Cisco,望见前方已无路可循时,他调转了车头,逃离了。这可能是警方决定在此地给予他最后的一场决斗,空中的直升机紧追着科瓦斯基,并排的警车夺去了最后的退路。无路可走了,道奇挑战者冲破了道路旁的栅栏,与内达华州当时的情形一样,他进了沙漠。难道只有沙漠才是永恒逃离的归宿?或许荒无人烟才是自由的安息之所?在一片汽车的废墟边上,科瓦斯基停下来了。他打开车门,走了出来。他站在那辆废弃的铜锈旁,用手去抚摸它死去的骨梁。那是生命的坟墓,乱葬岗,不知有多少人读懂了这一幕,这最后的领悟。他要选择一种方式死亡,他如何下了这一决断,如何战胜了生命之中的恐惧。他的面容露出一点微笑,返回了车身,返回了原路,返回了前方永远在等待着他的那个点,开满了全速。
这一刻,我多么希望那最后的结局只是一个幻觉,或许是观众的幻觉,希望他能永远地绝尘而去,但是电影告诉我那是真实的结局。“最后的英雄”、“超越自我”,当黑人DJ预感着什么并吐出那句“停止”的时候,一切都不会停下来了。在那两架推土机的中间出现的,那是黎明在地平线上的光辉?还是科瓦斯基所见的幻觉?我想起了《末路狂花》,想起了那永无去路的悬崖。一种灵魂在升华,最终泯灭的故事,或许那不叫泯灭,而应该称之为“最终的自由飞翔”吧。
对着太阳穴扣动扳机,科瓦斯基说到做到了。一声爆炸响起,所有的音乐都戈然而止。慢镜头,汽车发动机的车盖被炸飞了起来,然后又掉落在地上。“没人了解”,就像很多人一样。
一切都结束了。他说,他原谅了我,他给了我这结局。有时候,坏品味也会是一种好品味。我妥协了他,他安排了这篇影评的结尾,而我,已无可奈何。
4 ) 失败是必然的,是既定的。
等我“腾出空”再写(flag)
很自然而然会被()归结为是公路片。但是又不太像“正统”的两个人上路,路遇各种人,事公路片似乎是这个“车轮上的国家”的一种传统
弥漫着一种没来由的孤独感,就像没有开头没有结尾(不具体交代,但是就像公路片路上遇到一样,通过“插叙”快速闪回交代背景,如果不是看了简介再看,根本会莫测头里好一阵儿,这个译名很贴切得像某个我忘记的香港译名——西雅图夜未眠hhh),就像快速剪辑进来的各种真实时代人物形象,
至于常规“泥鸽肉”环节,我反而有了节外生枝的想法——西进运动对于某些人群实际是另一艘五月花号。
(未完)
5 ) 这才是真正的无剧情片好么!!其他都弱爆啦~哈哈哈~~
其他无剧情片都弱爆了好么!!!
这才是彻头彻尾的无剧情片~
你完全可以中间去上5分钟厕所,回来再看,剧情没有变~~
剧情是这样儿的:主角要把他的Dodge Challenger开到旧金山……一路上偶尔有警察追他,偶尔出现一些飚车事件,偶尔发生一些不相关的事件……然后,突然,哐!!!的一声,主角撞死了……全片结束……工作人员打扫残局……
我就很纳闷儿,导演怎么把这点儿事儿拍成1小时43分钟的?
我还很纳闷儿,我居然无聊的把它看完了?
我自己都很无语的笑了,哈哈哈~~
PS.看了一下其他人的评论……
发现看这个片子的人普遍很装B……
居然能看出各种深刻的内涵……
说不定这些人看蚂蚁上树都能看出些超级深刻的人生哲理…………
【哪一天我再看这部片子能看出什么深刻的内涵了,说明我觉得自己电影看多了,喜欢给所有东西套上一个固定的含义了……】
6 ) 无因的逃亡
“Vanishing Point”可以叫消失点,就是你在开车时,前方两侧路肩在远处视野中重合那个点,也就是你视力最远所及的位置。
《粉身碎骨》是这样一部电影:它似乎什么也没讲,不过是一个人开了一路车,最后殒命的故事;它又似乎包含了70年代美国的一切——个性解放、嬉皮士、吸毒、反体制、理想的失落、漫游、自我毁灭……
影片一开始就如同纪录片般冷静简约:警察们忙忙碌碌,两辆推土车摆在公路上堵住去路;直升机在天空盘旋;周围的人们堆到窗前好奇地围观;CBS的新闻车疾驶而来……所有目光都望向公路的远方,听着无线电里声音。他们在等待什么呢?
忽然,远处传来了大功率马达隆隆的声音,一辆白色道奇“挑战者”以极快的速度飞驶而来,驾驶者看到了警察布置的阵势,却没有减速停车的意思,他加大马力,让车腾空而起,飞过路障,绝尘而去。
开车的人叫科瓦斯基,是个修车工,他正要把一位雇主的车从丹佛送到旧金山去。其实完全不需要赶时间,但科瓦斯基似乎背负着什么使命一样,要求自己必须在周末的三天内把车开到旧金山。他一上路就急速狂奔,完全不理会警察让他停车的警告。于是,一场横跨美国的公路大追逐开始了。
《粉身碎骨》成了后来飙车电影的先驱,从1976年的《疯狂麦克斯》一直到今日的《速度与激情》系列都受到了它的影响(昆汀•塔伦蒂诺的《死亡证据》就是向本片致敬的,《粉身碎骨》是他非常喜爱的影片,你会发现《死亡证据》的某款海报与本片的如出一辙)。虽然影片中不乏漂亮的追车场面,但《粉身碎骨》本身却意不在此。公路片的精髓其实就是遇见各种各样的人,体会各种各样可能的生活。有人总结过,美国人的精神本质就是永远在漫游,永远流动向前,不停地寻找、探索,永不满足。就像最能代表美国精神的诗人惠特曼在《大路之歌》中写到的:“你刚到达你要去的那城市,还没有满足地安顿下来,你又被一种不可抗拒的呼唤,叫了出去。”
随着科瓦斯基的旅程,各种异人异事不断涌现出来:他为躲避警察的追捕开入一般人不敢去的沙漠,碰到了古怪的捉蛇老人、居住在荒野中的自然主义者;他遇到两个劫车的同性恋,后来又得到了一个嬉皮的帮助,那人的女友是个天体主义者,全裸骑着机车到处跑……回忆也不断复现出来,似乎在帮助我们理解科瓦斯基为何不愿在警察面前停下来,为何要一路狂飙:当年的他也曾是名警察,却因见不得同事调戏女孩等行径而被迫离职;他还曾是一名赛车手,却没有拿到过冠军——因为他并不真的想;他还回忆起女友在一次冬天里执意要去冲浪,虽然他一再说这很危险,女友也意识到可能送命,却仍毅然而去——70年代人那种随心随性,任生命之舟漂流的态度也许我们现在很难理解了。随着警察的追逐,科瓦斯基的行为被电台DJ播了出来,无数人走上街头,为他助威打气。科瓦斯基成了一个反体制的英雄,就像黑人电台DJ说的:“他的速度象征着灵魂的自由。”他是“最后的美国英雄”。《粉身碎骨》的出色之处就在于,它并没有让主人公去采取什么实际行动去对抗体制,表达思想,宣传主张,它仅仅是呈现了一个人可以去选择自由的生活方式。但哪怕是完全无害(连警察都说,他除了超速行驶和不听警告两项轻罪,没有影响任何人),这个社会仍然不允许这种特立独行的自由存在。
影片结尾处又回到了开头的场景,然而现实是,科瓦斯基没有飞车而起,绝尘而去。他看到了路上的推土车,加大马力一头撞了上去!我们可能无法理解这种行为,甚至无法从前面的情节中找到暗示,明明前一段他还在给老朋友打电话,表示自己周一一定会把车开到旧金山。正是这种毫无预兆和逻辑的结局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它让我联想起《兰博4》里迟暮英雄的悲壮之语“Live for Nothing, Die for Something”。也许对科瓦斯基而言,停下来甚至比死亡更可怕;也许内心里,他早已死去。科瓦斯基就是70年代孤独的牛仔,像基辛格概括的那样:“美国人所喜爱的牛仔,在率领一队马车时,总是独自一人骑马走在前面,一向是孤身一人骑向小镇……只有他的马与其相伴,别无其他。有时甚至连枪都不带。这个牛仔无须非常勇敢,他所需要做的只是单枪匹马,向别人表明他策马进入镇子,一切事情都由他亲自动手。”是的,这个孤独的英雄其实什么也没做,仅仅用单身逃亡(或者不如说是让体制在身后追赶)这一事实表明:永远有些自由无人可以剥夺,永远可以做出不同主流的选择。三十几年后再看看这样单纯、自然、率真的影片,不知对那个时代表示羡慕还是感慨。本片导演理查德•萨拉菲安除了这部神作,其他再无名作,这也可以说是风云际会,时代命运所系吧。
几乎看了关于这车子所有电影,但08年还是没能把心爱ford mustang shelby gt500搬回来。哎~ 我在考虑是否要去银行干一票了
整部电影就是为了结尾那么一下,这个结尾也可以跟《逍遥骑士》对照着看,一个是死于政府,一个是死于盲流,两者都是注定的宿命。
没sei了,可能会排进历史前十探讨无序生命中个体追求非严肃自由的可能性,在毁灭中与生活彻底决裂,而不是蓝那般妥协
结尾也许意味着一种对抗,也许意味着灵魂的自由,无论如何,嬉皮士文化已一去不返了。我很喜欢飙车穿越西部的画面感,摄影师动用了各种想得到的角度来拍摄,0:24:50的那个长焦忽然变为广角的镜头非常喜欢
可视为现代西部片,只不过把烈马换成飞车。传达的仍是自由精神—灵魂的自由,和七十年代的嬉皮文化与音乐不谋而合(同时贯穿全片)。重要的不是停下来,而是谁会阻止它。喜欢老牛仔帮助主角隐藏在枯草中,那是牛仔生活的真实面貌,正如他所言:逃出去的最佳方法就是原地待着(不过那只是躯壳的自由)。
摄影氛围佳,大空旷和sleepy towns。一个温和的好人为什么会打上亡命之赌,就和他嗑speed与赌约的因果关系一样没有解释(为完成赌约需要保持不吃不睡的状态or堕落后的日常恶习),但正是70年代初特有的模糊。颇具冷幽默,彬彬有礼的划线车被他这一出弄得走歪了谜之好笑。当时对黑哥们看法已经很正面了,但基佬们对肌肉车直男群而言尚且是不可理喻的存在(just married也很好笑orz)
1971年这部以飙车为主题的电影问世,即掀起全世界玩车者的模仿。它回应的是美国六十年代初期萌芽的嬉皮士、同性恋、反种族歧视和隔离运动里衍生出的抗议方式:游行、搭车、和平静坐之类的直接行动,激发出一种新的社会觉悟及自由精神。科罗拉多州,一辆白色道奇挑战者飞速驶过,这位前赛车手被大量警方追逐,在荒漠里沿着“生态路标”(仙人掌和木餾油树)航拍的车辙轨迹就像地景艺术,象征自我放纵和不顾一切代价标新立异的方法,来揭示对社会现状离经叛道的本质。他看似孤立现象,充当着不满的代言人,他的意义就是付诸行动,以便能在避世或沉沦里发现对现存制度及其观念的一种综合批判,對老左派而言,社会是架由某种部件组成的机器,朝着可预料的方向运行,这种观点具有宿命论特征:没有一个人的个人生活不被更为广阔的公共生活所限定。
其实是一部很温柔的电影,那种披着悲剧化的荣耀而又确实让人伤感的温柔。
昆汀竟会喜欢文学味这么重的电影,give me liberty or give me death,从头到尾都充斥着感伤的浪漫气息,自由狂奔的快感又非常男人,冲不破也撞上去,笑着go to hell
真的只有开车和公路的片儿。一路开一路躲避主流(警察)串联起美国70年代地下电台、前摇滚、吸毒、嬉皮士、神秘社群等各种标榜自由的亚文化元素。当你克服冗长的视觉疲劳,希望主角驾着白色小车冲破围追堵截,达到自由彼岸时,他却选择粉身碎骨,然而这一切都没有必要的理由,没有解释,就是自由。
你所追求的自由结局 是否一场美丽壮烈的死亡
男版末路狂花..原来alx在breakdown里头说的台词是这里头的X_X..
①稍显平淡的公路飙车片②车手的职业习惯和青年的叛逆精神共同决定了他的选择③白色挑战者,挑战有形无形的一切压迫,速度就是他的信条,速度也象征着自由④黄沙,落日,高速,裸女,音乐,毁灭,无法阻挡,一路狂奔,这是一个伟大的梦
飙车的汉子你威武雄壮,飞驰的汽车像疾风一样。一望无际的公路随你去流浪,你的心海和大地一样宽广。
我最爱的那类公路片,就是通过描绘主角在路程中相遇的人,领会各异的精彩灵魂,一如影片黑人dj说的那句话:"科瓦斯基能否到达目的地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路上会有什么阻拦他。他的速度象征自由的灵魂,是每个人都幻想追寻却不曾拥有的东西"。归野的蛇,爆碎的窗,生命的风采。有时候我在跑,但不一定是因为什么。
用工业文明体制的标志性产物—汽车,去反对工业文明体制本身?
他曾拥有爱人,被大海带走;他曾心怀正义,被后视镜的罪恶击碎;他曾激情竞速,被疾驰扬起的灰尘覆盖了昔日的荣光。一路上人们把他当成反体制的英雄,他却只想让不再受困的灵魂保持永不停歇的转速。从头到尾的公路追逐更像是一首颂歌,歌的开头一个人无谓的风驰电掣,歌的结尾这个人又无畏的粉身碎骨。
勉强及格。99分钟版。白色道奇挑战者形象片。观感上和那几年美国的《逍遥骑士》《五支歌》《横冲直撞大逃亡》等等属于同一序列。一个昔日的赛车手、警察,如今的运车司机,因一个安非他命的赌局,疯狂驾车前往三藩市。电影结构灵活随性,随时切入男主过往职业生涯的画面、女友死于冲浪的记忆。人物动机没有来由,男主一个送车的,突然就开着客户的车横冲直撞;黑人瞎DJ为他通风报信,莫名就收割流量又遭反对者暴打……倒是把角色刻画的挺酷的,这种沉默、豁达的叛逆者做派,至今也有审美趣味。公路作为银幕上的美国神话的载体,几乎贯穿美国影史,连赵婷这中国人也掌握了去。除了70年代的叛逆表达,它还有个心碎爱情故事的底子。这样的一部公路片也能塞了几场裸戏(全裸骑车的女嬉皮士抢镜)。内华达沙漠和公路拍得纯美,飙车拍得比较爆裂
8.0/10 分。2018.06.13,初看,99 分钟版本。倒叙、公路、汽车、宗教、电台、劫匪、黑白对立、腐败警察,简直让人无法相信这是 1971 年的片子。。。最后的结局更是。。。七十年代的电影就是好,到处都是裸露的妹子。。。美国公路电影的先驱者,加分了。
这才是真正的无剧情片好么!!其他都弱爆啦~哈哈哈~~